2018 年事业单位招聘试卷(申论)及答案提示

时间:2020-06-01 11:16:23 作者:公考数据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8 年事业单位招聘试卷(申论)及答案提示 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给定资料

1.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4年2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激起了争议。

“整个车厢都是早点的味道,难闻!”19日上午,北京的早高峰期间,记者在地铁站听到不少这样的抱怨。

7时30分,记者来到地铁5号线天通苑站。短短5分钟内,就有7名乘客拎着早点走入站台是。从最后一节车厢往前走,仅四节车厢内就有近10名乘客在吃着早餐,煎饼果子、大饼鸡蛋、汉堡,飘散的味道“轮番登场”。

地铁1、2号线的情况也是如此。在1、2号线车厢内,没有禁止饮食的标志,而在4号线列车内,每一节车厢都帖有禁止饮食的标志。

“每天坐地铁上班最痛苦的就是闷在各种气味里,大蒜味、油味、肉包子味……更难受的是还搭配令人发指的‘啧啧’声!”对网友“金小金腰酸背痛腿抽筋”来说,车厢内禁止吃东西简直就是梦寐以求的事情。

“地铁、公交的空间密闭、人员混杂、空气不流通,容易成为细菌、病毒的温床。在这种环境下吃东西,不仅影响别人,对自己的健康也没有好处。”在某高校上班的王彩霞则从卫生的角度,说明禁食的必要性。

北京市交通委工作人员还提示被忽略的隐患:食物残渣、液体等洒落到地上容易导致人员滑倒,残渣还易滋生蚊蝇,引来蟑螂和老鼠等,老鼠一旦咬断电缆就会造成通讯、信号中断,影响行车安全。

网友“奈奈”则无奈表示:“我也不愿意啊。如果可能的话,我也想在家吃早餐,但耽误了上班,老板能答应吗?答案当然是‘NO’。”

在中关村上班的王先生,同样每天都要乘坐地铁上下班,他表示:“不能因为这是公共场合,就剥夺我吃东西的权利。”

“不应该把规定定死”,这是许多上班族的心声。“早上在地铁内吃个面包也不行吗?上班赶路的人伤不起啊。”

草案中对禁食“一刀切”、未作细分的规定,也让不少乘客难以接受。“在地铁内吃糖果、巧克力,喝饮料并不会有多大影响。”不过他们也表示,吃东西的人要自觉,不能随手丢弃垃圾,更不能影响别人。

“禁止乘客在地铁内饮食,这个规定缺乏立法基础,而且执行起来也有困难。”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董文勇认为,可以倡导地铁内禁食,但不宜通过立法的方式促成。

董文勇介绍,饮食是公民的本能需求,通常不应受到干涉。而且,地铁高峰期如此大的人流量,有限的执法力量能否确保禁令的执行,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有法律却得不到落实,反而会降低法律的权威性。“因车厢内进食而影响别人,在我看来还是属于个人道德的范畴,不宜用法规强制约束。”

容易被忽略的是少数群体的特殊进食需求。“比如,低血糖病人如不适需随时就餐,这样的行为是否也要一并禁止?”董文勇举例说。2012年湖南长沙市在制定相关规定时,草案也曾写有地铁内禁止吃东西,违者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但在修改稿中被删除。理由是鉴于公众对“在付费区及列车内饮食”是否得当无法达成一致,故将该项内容调整到乘客守则中,不再列入条例。

因此,董文勇建议,应该在加强公民道德素质教育的同时,明确对此类行业的“不提倡”态度,可以在地铁车辆及站厅内设立“请勿在车内饮食”的劝导性提示标识,倡导文乘车行为。

2.多元社会的舆论场中,热点多、槽点多,几乎每天都有不同意见的碰撞与交锋。很多时候,争论只是源于一种“‘对’与‘不对’的不兼容”——每个人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模糊了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间的边界,自然一时之间难以达成定论。近期,三亚处罚裸浴、北京拟罚地铁进食所引发的讨论,便属此类。

关于裸沪,四川洪雅县一个“天体浴场”的开张,在2002年即引发“风化之争”,多年未绝。而此次三亚禁裸,在法律上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相关条目,道德上则是诉诸传统——“裸晒、裸泳行为与中国文化传统不相符”。违法必究,这自然没啥好争,但人们在道德层面就此展开的一些议论,颇耐人寻味。赞成禁裸者以实例为证:魏晋刘伶是公认的狂狷之士,常于屋内裸饮,便遭时人所讥,更不要说大庭广众之下赤裸身体招摇天下。一些主张现代权利者则不以为然,有执论者就认为,时代不同了,“不穿是我的权利,不看是你的自由”。

如果说禁裸是因为有法律高压线,不赞同也只能“说了白说”,那么关于地铁禁食的吐槽,就颇有“大论战”之势。央视最近有一个节目,展示了北京早班地铁堪比春运的拥挤。一些上班族称为了能多睡几分钟而“不得不”带食上车,一些人却认为食品气味侵袭了他们的利益。而面对禁食令中“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不少人又认为公权干涉了私权。

事实上,无论禁裸还是禁食,背后都涉及同样原问题:个人权利与他人权利如何平衡?个人自由和公共利益如何协调?

关于这个问题,早已有解。有个著名的“鼻尖论”——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人人相善其群”,私德才能拓展为公德。如果遇事只逞一己之愿,无疑是强调自己而忽略他人、强调个人而忽略社会。

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意识的发达是文明程度提高的标志,一个社会的进步,体现为两种意识的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单挟一方而偏废其他难以形成和谐社会。面对讥讽,刘伶回答说“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为何入我裤中?”个人固然对自己的房子和身体享有相对自由的支配权,但如果侵占了别人的空间,权利自辩就成了强词夺理。在地铁吃东西、在海滩裸泳,说“我有权吃”“我有权裸”的时候,不应忘记,文明更包括了对自身的克制和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当然,在公私利益的交界处,相关部门行使公共权力应审慎而为,智慧应对。比如,是否可以尝试开放个别特定区域作为裸浴场所;再如,如何根据时间和空间调整规则界限,改善辛苦奔波的上班族的生存环境。当我们最终根据大多数民众意见关闭某些权利之门时,不妨考虑适当开点窗。对无违法治、又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群体意愿的个人权利,有必要在公共权利允许的范围内努力创造新条件。

3.在各地公园、大大小小的广场或空地上能看到许多洋溢着笑容、随着音乐节拍起舞的老年朋友,而因广场舞噪音而引发的扰民问题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

对于广场舞产生的噪音,有人选择忍耐,有人选择还击。如北京市昌平区的史某因无法忍受广场舞的噪音竟拿出猎枪朝天鸣枪;湖北省武汉市热衷于广场舞的熊女士和其他舞伴遭人泼粪;河北唐山的高中生们则身穿印有温和劝慰语句“亲爱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小声点好吗?我们在上课。祝福您!感谢您!”的文化衫,对公园噪音给予“无声的”抗议和抵制。

跳广场舞与居民安居本不该是对立的关系,居民有跳舞健身的权利,附近的住户也有享受安静的权利,但受到空间、时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双方在今天却不能和谐共处。

“广场舞属于大众化的活动,但是在公共场合,也要考虑到有人上夜班、早班,以及有些学生要学习、考试等,不能随心所欲地只图自己跳得高兴。”浙江省慈溪市的市民李女士说。网友们也纷纷发表不满评论:“广场舞噪音过大,已经干扰到正常的休息”“每天早晚都跳,没法获得一丝安宁”。浙江省杭州市的罗女士一直有晚饭后散步的习惯,“但一走出家门,都是吵闹的音乐声和广场舞队伍”,她希望在公共场合跳舞的他们能尊重其他公民渴望安静的权利。

浙江省舟山市市民陆爱武告诉记者,跳广场舞的好处很多,尤其是对中老年人,他经常和几个60多岁的老伙伴一起去跳广场舞,相互陪伴,不仅锻炼了身体,还愉悦了身心、增进了感情,“并且跳广场舞不需要特别多的舞蹈基础和投入,参与门槛低且乐趣多”。

浙江省文化馆研究员邵小梅从事群众文化工作多年,她说:“近几年,广场舞的队伍已发展得十分庞大,这一群体以中老年人居多,他们大部分已经退休,有大量的空闲时间,渴望能丰富充实自己的生活,而广场舞具有集体性、自娱性、自发性的特点,有利于老年人缓解孤单,达到健身娱乐的目的。”

“广场舞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当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老百姓喜欢在广场上活动、跳舞无可厚非,不但不该非议,还应大力支持。只是我们对广场舞这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准备还不够充分,包括场地设施及大众心理等方面。”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巫志南说,现在大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在各地普遍展开,势必会产生一些小摩擦,在一些城市的中心区表现尤为明显。近些年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中心区公共文化设施使用已日趋紧张;而一些城市在建设新区时,又存在盲目扩大广场建设、资源闲置的问题,这些都反映出当下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足或设计不合理等问题。

对于公共文化设施设置的重要性,巫志南表示肯定:“各地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与设置率是评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要考核条件。广场舞扰民事件双方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冲突,只是需要对具体的操作环节进行调整,尽可能给老百姓提供便利。”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一方面对于已建成的场地设施,要在时间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管理,如居民休息时应适当减少群体性活动并降低音箱的分贝数,照顾到需要休息的群众;而对于未建或正在建的小区,应在最初的建设规划中,就能考虑到老百姓的户外活动需求,适当安排一些与居住区有一定距离但较便利的活动场地。

而对于发生的向广场舞大妈泼粪、扔物等行为,巫志南认为,有意见便采取极端的方式十分不妥,法治社会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中行为。对于部分地区群众文化活动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政府、社会各界更应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加以调整,把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4.在广场舞变成“扰民舞”之后,各地纷纷拿出新招来解决问题。

湖南长沙成立了广场舞协会,规定活动时间和音响分贝,大妈们约定遵守固定时间和地点,消除对小区居民的干扰。

广西表示,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到2015年,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和面积达标率达90%以上,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广州计划于2014年底出台新版《广州市公园条例》,拟出“四限”办法:限音量,在公园内开展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限时段,每日22时至翌日6时为禁止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时段;限区域,通过功能分区划定专门的健身娱乐区域,临近学校、医院、居民区、办公场所等的公园场地划为安静休憩区;限设备,限制扬声设备和乐器等的使用。

山东济南新世界阳光花园社会舞蹈队带着无线耳机跳起了“无声广场舞”“不扰民的新型广场舞”,既满足了跳舞的需求,也不会干扰到他人。

青岛城阳区夏庄街道新型街道社区中心室内的舞蹈排练室和室外的前广场、体育场,基本都被前来跳广场舞健身休闲的市民所占据。市民们随着音乐麒麟起舞,兴致高昂。西宅头社区的舞蹈爱好者苗花说:“我们周围的姐妹们现在都到社区中心来练习舞蹈,离家近,关键是不用担心打扰邻居,大家都跳得很尽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了。”该区借鉴新加坡“邻里中心”建设社区中心,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有效化解了广场舞扰民难题。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杨丽丽呼吁说,她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场舞的大妈们能一道来设计容易执行的管理规则,在空间有限的现状下,唤起公民的理性与公德。在她看来,让公众参与协商和制订相应的具体行为规范,也是社会增强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一步。

1997年,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概念,即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里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他将“文化自觉”的要义归结为四句话:“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他认为,中国文化的物质之一,就是“能想到人家,不光想到自己”;“设身处地,推己及人”。有了这样的“文化自觉”,广场舞才能“舞”出和谐,真正成为城市广场的动人风景。

5.2014年6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六小龄童在微博再次发出“被死亡”辟谣声明,他微博上描述:“5月底我从缅甸回国后,缅中友好协会的朋友打来电话问我是否一切都好,我表示一切均好后,他支支吾吾地挂了电话。前几天我去潘家园旧货市场,一位熟识的店主见到我吃惊地问:‘你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吗?难道我见鬼了?’经过询问才知道,我在5月份出访缅甸期间又‘被死亡’了。”

他还在博客里汇总了从去年到今年各种“被死亡”造谣,并怒斥道:“自从去年3月我‘被死亡’以来,几乎每个月都有网友们告诉我说我又‘被死亡’了,而且谣言已从腾讯微博转移到微信朋友圈,都是在绍兴那家不存在的医院,我的年龄也总停留在53岁(我今年55岁),很明显这是抄袭了去年3月我54岁生日前的那条谣言。”

六小龄童还提到,多次谣言中伤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他的日常工作与生活:“曾看到有报道说有人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引起机上几百名旅客的恐慌,影响了航班正点起飞,这各造谣者被刑拘赢得大众的赞许。长时间‘被死亡’的谣言影响了我的艺术创作,令剧组延拍了我的戏,我的家人、朋友及海内外上亿的影迷都受到了惊吓,也是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我国是法制的国家,对这种无耻的造谣者是否也该尽快立法使他们受到法律的严惩?”

备受关注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4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秦志晖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法院审查查明,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秦志晖分别使用“淮上秦火火”“东土秦火火”“江淮秦火火”“炎黄秦火火”的新浪微博账户,或捏造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篡改不实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明知系捏造的事实却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对杨澜、张海迪等人的负面评价。相关信息累计被转发4100余次、

2011年,7·23甬温线动车事故善后,秦志晖为了利用热点事件进行自我炒作,提高网络关注度,使用“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并散布虚假信息,称原铁道部向7·23甬温线动车事故中外籍遇难旅客支付3000万欧元高额赔偿金。该微博被转发11000次,评论3300余次。

法院查明,秦志晖发布的涉案微博内容或无中生有,为其本人捏造、编造;或信息所涉及内容有一定来源,但经秦志晖进行过实质性篡改;或虚假信息虽曾在网络上流传,秦志晖仍然增添内容在网络上继续散布。

法院指出,秦志晖作为网络从业人员,对信息真实性不仅未尽到基本的核实义务,反而一贯捏造、编造虚假事实,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明知涉案信息的虚假性,客观上亦实施了捏造、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秦志晖无视国法,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系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秦志晖在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布对国家机关产生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

6.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正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网络已经成为信息传播、人际沟通和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正逐步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今,我们已经走进了一个信息时代。网络已经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

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

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如海南省“毒香蕉”事件,网络上曝出海南的香蕉有毒,导致香蕉的价格从每市斤1元多降到了0.2元多,不仅影响蕉农的收入,而且对民众的生活产生严重干扰。鲁迅先生说过,谣言足可以杀人,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世界不是法治盲区,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网络世界是一种公共空间,治理网络谣言理应是一种公共行动,彻底净化空间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对待网络谣言,全社会应该同仇敌忾,达成零容忍的共识。对公民个人而言,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网络世界中辨别生活的真善美、假丑恶,是每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当你坐在电脑前,手握鼠标时,要时刻牢记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承担起网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传播者。

作为公民,坚决不访问非法网站,对网络上不确定的信息,特别是重大信息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做一个有是非观和责任感的公民。谣言止于智者,只要我们每个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谣言就根本没有滋生的土壤。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今天保护别人,也就是明天保护自己。

社会生活有边界,网络世界有底线。网络空间喝虚拟,但责任不虚,底线不虚,具体体现为“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上形成的“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信息真实性底线。虚拟的互联网以跳脱公序良俗的规制,上网者只有坚守住这些底线,才能成为合格的网民。

7.对待陌生人的态度,最能体现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管是毫无意识,还是毫不在意;不管是擦肩而过,还是针锋相对,一些国人与陌生人交流中的无礼,在公共空间表达时的无忌,已经成为一块醒目的“文明伤疤”。尤其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交往方式的多元,在一个与陌生人频繁接触的社会,培养兼顾他人的公共空间意识,涵养自由与责任相平衡的表达伦理,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必须跨越的一道“现代化门槛”。

比自由更重要的,是宽容包容;比观点更重要的,是议事规则;比愤怒更有力的,是公共理性。与过去相比,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多地需要与陌生人打交道,也比任何时候有着更为广阔多元的公共表达平台。这样的平台,如果运用得好,就会成为珍贵的民主训练场;反之,如果只是被粗鄙表达占领,最后只能收获一地鸡毛。从这个角度看,强调公共空间的说话艺术,并不是限制表达权利,也不是泯灭说话个性,而是强调对“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担负一份责任,对损害他人权利、危害公共秩序存有一份敬畏。这种责任与敬畏,体现了尊重他人即尊重自己的公共意识,也彰显着“使所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公共理性。

二、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1”提到地铁禁食的规定引起了争议,请你归纳各方的观点及理由。(10分)

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

(二)给定资料2中提到了“鼻尖论”,请你结合“给定资料2”,谈谈对它的理解。(15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透彻,不超过300字。

(三)某报根据“给定资料3”和“给定资料4”的内容做了一版关于“广场舞”的专栏,请你以“让广场舞舞出和谐”为题,为这个专栏写一篇短评。(20分)

要求:(1)观点明确,简明深刻;

(2)扣紧材料,重点突出;

(3)语言流畅,有逻辑性;

(4)不超过500字。

(四)某高校拟举行一次“抵制网络谣言,文明理性上网”的宣传活动,请你根据“给定资料5”和“给定资料6”,为这次活动写一份宣传稿。(15分)

要求:(1)内容全面,条理清楚,分析合理;

(2)语言生动,具有感染力;

(3)不超过400字。

(五)“给定资料7”画线部分提到:“比自由更重要的,是宽容包容;比观点更重要的,是议事规则;比愤怒更有力的,是公共理性。”请结合你对“给定资料”的思考和对这句话的领悟,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参考答案

(一)“给定资料1”提到地铁禁食的规定引起了争议,请归纳各方的观点及理由。(10分)

要求:全面准备,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

【答案提示】

1.支持:(1)车厢内各种“饭味”难闻;(2)在地铁上吃东西不卫生,对健康不利;(3)易造成安全隐患,影响行车安全。

2.反对:(1)上班族时间紧,在地铁上吃东西是无奈之举;(2)不能剥夺吃东西的权利;(3)一刀切的“禁食”不合理,很多食物对别人的影响不大。

3.辩证看待:(1)初衷是好的,但难执行易成摆设;(2)不可忽视少数群体的特殊进食要求;(3)宜用“软”手段倡导文明乘车。

(二)给定资料2中提到了“鼻尖论”,请你结合“给定资料2”,谈谈对它的理解。(15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透彻,不超过300字。

【答案提示】

1.“鼻尖论”是平衡个人权利与他人权利,协调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原则,它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行使个人权利及享有个人自由时不能损害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二是在不损害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个人可以充分行使个人权利和享有个人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

2.遵守“鼻尖论”有利于促进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协调发展,解决社会矛盾和争端,促进社会文明交往,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3.因此,在公共交往中,我们都应该遵守“鼻尖论”,学会换位思考,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在公私利益交界处,相关部门在行使公共权力时既要保障多数人的利益,又要为部分权利的实现创造新条件。

(三)某报根据“给定资料3”和“给定资料4”的内容做了一版关于“广场舞”的专栏,请你以“让广场舞舞出和谐”为题,为这个专栏写一篇短评。(20分)

要求:(1)观点明确,简明深刻;

(2)扣紧材料,重点突出;

(3)语言流畅,有逻辑性;

(4)不超过500字。

【答案提示】

让广场舞舞出和谐

广场舞有利于老年人锻炼身体,愉悦身心,增进感情,受到广大老年人的欢迎。但是,广场舞也带来了扰民问题,让很多人深受噪音之害,甚至引发泼粪、鸣枪、放藏獒等极端行为。

广场舞扰民问题折射出不同群体的利益纠结。老年人有娱乐健身的需求和跳舞健身的权利,而附近的住房有休息的需求和享受安静的要权利,但由于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的不足,使两者的需求和权利发生了冲突。

因此,为了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让广场舞舞出和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政府必须积极作为,正面引导。一方面,必须把公共空间纳入最初的建设规划,考虑居民的户外活动需求,完善公共设施,增加公共空间;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建成的场地设施,要在时间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管理,协调居民各方的利益。如采取设立“社区中心”和规定“四限”等办法都是很好的尝试。

跳舞者要加强自律,提高素养,设身处地,推己为人,为居民多想想。例如成立广场舞协会,定点定时,跳“无声广场舞”等,都能很好地消除对其他居民的干扰。其他居民要理性看待广场舞,多与跳舞者沟通,切不可采取偏激行为。社区居民还可以成立自治组织,共同协商制定规则,从而保障双方的权利。

(四)某高校拟举行一次“抵制网络谣言,文明理性上网”的宣传活动,请你根据“给定资料5”和“给定资料6”,为这次活动写一份宣传稿。(15分)

要求:(1)内容全面,条理清楚,分析合理;

(2)语言生动,具有感染力;

(3)不超过400字。

【答案提示】

抵制网络谣言,文明理性上网

亲爱的同学们: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网络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网络在给我们带来快捷和方便的同时,也为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

网络谣言不仅损害个人名誉,影响个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而且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非常恶劣的影响。

因此,作为当代大学生,理应为治理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尽自己的一份力,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守“七条底线”,增强法律意识。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文明理性上网。

二、坚守社会公德,加强自我道德约束。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

三、增强社会责任感,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对待网络谣言要零容忍,一旦发现网络谣言要积极举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业,积极宣扬网络正能量。

×××

××××年××月××日

(五)“给定资料7”画线部分提到:“比自由更重要的,是宽容包容;比观点更重要的,是议事规则;比愤怒更有力的,是公共理性”。请结合你对“给定资料”的思考和对这句话的领悟,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参考范文】

加强自律和他律,共建文明公共空间

随着经济的发燕尾服和社会交往的增多,人们越来越多地在公共空间进进出出,与陌生人的交往更加频繁。“地铁抡面姐”、关于地铁禁食的争论、广受关注的广场舞冲突以及网络空间的各类围攻事件都反映了我国公共空间中存在的权利冲突。那么,如何解决公共空间中的权利冲突呢?我认为需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努力,加强自律与他律,从而共建文明的公共空间。

个人需要加强自律,维护公共空间文明。“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这是著名的“鼻尖论”。我们在公共交往中,应该遵守“鼻尖论”,在行使个人权利的时候要保证不损害他人的权利和公共简便。跳广场舞者与其他居民发生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跳舞者只知道自己享有健身娱乐的权利,却不知其他居民也有休息的权利;网络空间各种谣言泛滥是因为造谣、传谣者只一味地强调个人的言论自由,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或公共利益。比自由更重要的,是宽容包容,在公共空间中,我们需要多考虑一下别人,懂得换位思考,多为别人想想。如果跳舞者能够多为其他居民想想,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跳舞或稍微放低音乐的声音,做到不扰民,广场舞冲突就不会有;如果我们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时,能够考虑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就能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公共意识,才能避免公共空间冲突,建立一个文明和谐的公共空间。

要建立文明的公共空间,仅仅靠自律是够的,还需要他律的支撑。

政府需加强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公民的约束。比观点更重要的,是议事规则。政府要制定关于公共空间的各种法律法规,以使公共空间的管理有法可依;通过制定守则、宣传公共文明等方式来正确引导民众在公共空间的行为,使公共文明交往的理念深入人心,使民众自觉做到文明交往,维护公共空间文明。同时,政府还需为人民服好务,为公共空间的文明交往提供条件。

社会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公共空间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批判,宣扬文明行为;提倡和宣扬社会公德,提高民众的公共意识。

此外,当发现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切不可采取极端的行为,而需通过例如平等协商、求助法律等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权。因为比愤怒更有力的,是公共理性,只有采取理性的维权方式才能在争取自身权利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及公共的利益。

相信,只要政府不断加强管理和服务,社会正确引导舆论,公民不断提高公共意识和公共理性,我们就建立一个文明、美好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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